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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教育法律关系概述

2024年07月11日 w66利来官网

  一教育法律关系概述20

  一什么是教育法律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由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联系的社会关系。

  教育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关系。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方法,就是通过规定法律关系主体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应当做什么,同时规定实现这些权利义的程序和方法规范社会关系的,当然完整的法律规范还应当包括不履行义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教育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类型

  教育法律关系是指受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家机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与教育相关的权利义关系。

  1.教育法律关系的性质

  首先,教育法律关系是教育关系,但不是普通的教育关系,两者的区别在于教育关系未经法律调整,只是一种事实社会关系,而教育法律关系是依据法律发生,或者虽非依据法律发生,但法律已对构成关系的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作出了规定,双方关系的内容进入法律调整之。

  其次,教育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关系。家保证教育关系正常有序的方法和措施有多种,比如发布行政命令制定教育政策等,但最有效最稳定的手段则是法律。因此一旦法律作用于某一个教育关系时,就形成了教育法律关系。

  2.教育法律关系的类型

  从我教育法看,该法所调整的教育法律关系包括四类

  1行政法律关系。这是该法规定最多的教育法律关系。其特点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行政上的隶属关系,至少一方主体是家行政机关或其授权单位;当事人之间教育行政关系是基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其内容由行政机关单方面决定,行政管理相对人应予服从。

  2法律关系。即家在协调经济运行过程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发生的权利和义关系,主要涉及家对教育的财政拨款家征收教育费附加家对学校兴办业及进行基本建设等采取优惠政策等。

  3民事法律关系。教育活动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双方当事人地位等,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而发生,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等价有偿,如联合办学合同委托培养合同学校事故赔偿等。

  4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特殊法律关系。在教育教学活动,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既非双方权利义等的民事关系,又非上下级之间的行政关系,而是一种传道授业教学相长尊师爱生的特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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